第(3/3)页 刘新和! 被判了无期徒刑。 嗯?刘新和! 杨同新忽然觉得对这个名字有印象。 好像在哪里听到过。 想起来了。 杨同新在给前任县委书记做秘书的时候,有一次被书记要求,与信访局局长一同前往市里,把一位上访的人员给接回来。 前任书记要求杨同新,只要去接人就行,而且见到人之后还要把他的身份亮出来。 证明县里对这人的上访情况很重视。 不然不会派他这位县委书记的秘书过去。 至于其他事情。 交给信访局局长处理就可以了。 杨同新当时只知道这个人叫刘新和。 至于因为什么事上访,杨同新也没打听。 只是在回来的路上,听到过一些信访局局长与刘新和聊天的内容。 大致好像说的是什么被误判,不承认当年的判决结果,还说了很多冤枉之类的话。 想到这里,杨同新眉毛渐渐皱了起来。 不会这么巧吧! 他当年去市里接回来的刘新和,就是特大煤矿爆炸案当年被判刑的安全员。 杨同新记得很清楚。 当年把刘新和从市里接回到丰安县之后,不仅请刘新和吃了饭,还给他送到了家里。 好像刘新和的家就在城南附近。 对了! 如果杨同新没记错的话,刘新和住的那座平房,应该距离王长安的废品收费站不远。 念及此处。 杨同新不想耽搁,立刻出了门去寻找刘新和。 相信他肯定知道一些事情。 不然不可能出狱之后就去上访。 不过在这之前,还需要确定杨同新即将找到的刘新和,就是当年爆炸案的安全员。 杨同新开车来到当年刘新和居住的那片平房区。 看着到处都写着大大的红色“拆”字,杨同新心里突然一沉。 糟糕! 这片平房区怕是已经没有人住了! 第(3/3)页